简牍虽然只有竹简及木牍,但当中也有不同形制。考古学家根据出土的简牍,大致分为五种,分别是简、牍、检、觚、楬,它们体积各异兼各有功能。考古发现的简牍,不仅为研究古代史提供了信史资料,而且对中国书籍发现史也有实物例证。
五种简牍形制
简,即简牍的最基本形式,用竹或木制成。古简长短不一,但也有定制,一般长约等于现在的23厘米。所获的边郡公牍和一般书籍,都是用这种简抄写成册。在汉代对抄写经书和正式诏令文书有具体规定。《后汉书》卷六十九载“编二尺四寸简,写《尧典》一篇,并刀笔各一,以置棺前,云不忘圣道。”武威所获的《仪礼》简,长55.5至56.5 厘米,相当于汉尺2尺4寸。最长的竹简是居延出土的诏书目录简,长达67.5厘米,合汉尺3尺,此即《汉书》上所谓的“三尺律令”。简的宽度也不均等,书写字行按宽度而有不同。一般宽0.5至1厘米的简,抄字一行,宽2厘米的简可抄写两行。
牍,形制为木段,长度与普通简相同,是一种比“两行”还宽的简,其宽度不等,大约4至6厘米,《说文解字》释为“书版”,所以记文字多数不上百字。一般用来抄写契约、医方、物品名目、户口,因此又有“籍”、“簿”之称。牍的另一用途是通信,边郡公牍中均有发现,一般均用一尺见方的牍来书写,所以信件又称“尺牍”。
检,检的用途有二:一是传递文书信件时,牍上面必须加一块牍,此即检,在检上面写上收信人和发信人的姓名叫做“署”。另一是传递机密时所用的封检,此即两块牍用绳子扎起,下牍称“函”,用以书信,上牍称“检”,封盖函牍。在绳结处加上封泥和捺下印章,叫做“封”。